台灣台中地區盜版攤位「干城跳蚤市場」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相關通知

2019年6月 /

針對設籍台中市之被告因違反商標權法違法販售本協會加盟會員之著作的盜版DVD,107年8月經內政部 警政署保安警察 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 偵二隊取締,108年4月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聲請簡易判決,業於中華民國108年6月18日經臺灣台中地方法院作成刑事簡易判決字號「108年度中智簡字 第22號」,確定本協會會員之著作享有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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